高雄市立燕巢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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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單位 - 人事室公告

教師職前曾任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者,請於114年10月3日前攜帶相關文件至本室。
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(二)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,教師職前曾任公立幼兒(稚)園代理教師 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, 得採計年資提敘薪級 。請同仁如有職前曾任功力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,請於10月3日 前攜帶相關證明至本室協助查證。
2025/09/25